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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普法:刑事案件,公民能到法院起诉犯罪吗?

 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,审判权属于法院,还规定公诉权属于检察院。对犯罪行嫌疑人起诉,只能由检察院做原告。起诉一旦成立,就会剥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权甚至生命权,起诉人必须掌握犯罪嫌疑人确实、充分的犯罪证据。收集这些证据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,一个刑事案件的侦破成本动辄几十万元,不能要求被害公民承担这笔费用。侦查费用由政府承担,侦查工作由政府的专门人员(警察)负责。

  公民个人认为的犯罪不一定真的构成犯罪。如果允许公民起诉,律师做无罪辩护被法院采纳,起诉人将很被动。

  遇到犯罪行为的侵害,如被偷、被抢、被骗、被强奸,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,由警察收集证据,如果证据充分,由公安局移送检察院,由检察院决定是否起诉。被害人直接到法院起诉法院一般不会受理的。直接委托律师,律师也不会受理。

  被害人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叫自诉。刑事诉讼以公诉为原则,自诉属于特殊情况。

  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七十条规定,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:

  (一)告诉才处理的案件;

  (二)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;

  (三)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、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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